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2年11月,中国共产党在十八大上正式提出,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别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高度概括和凝练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富强即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应然状态,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夙愿,也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民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诉求。我们追求的民主是人民民主,其实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它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创造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政治保障。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文化建设的应有状态,是对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概括,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平等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它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它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爱国是基于个人对自己祖国依赖关系的深厚情感,也是调节个人与祖国关系的行为准则。它同社会主义紧密结合在一起,要求人们以振兴中华为己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自觉报效祖国。敬业是对公民职业行为准则的价值评价,要求公民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精神。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它强调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努力形成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
八礼四仪
八礼四仪是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未成年人中开展的文明礼仪养成教育。
八礼
仪表之礼:面容整洁、衣着得体、发型自然、仪态大方
餐饮之礼:讲究卫生、爱惜粮食、节俭用餐、食相文雅。
言谈之礼:用语文明、心平气和、耐心倾听、诚恳友善。
待人之礼:尊敬师长、友爱伙伴、宽容礼让、诚信待人。
行走之礼:遵守交规、礼让三先、扶老助弱、主动让座。
观赏之礼:遵守秩序、爱护环境、专心欣赏、礼貌喝彩。
游览之礼:善待景观、爱护文物、尊重民俗、恪守公德。
仪式之礼:按规矩行礼、心存敬畏、严肃庄重、尊重礼俗。
四仪
7岁:入学仪式,让刚入学的小学生感受学习乐趣、接触校园生活、感知礼仪规范。
10岁:成长仪式,让小学三到四年级的学生学会感恩、懂得分享,理解父母的养育之恩、师长的教诲之恩、朋友的帮助之恩。
14岁:青春仪式,要让中学生学会交往沟通,控制情绪、包容他人,迈好青春第一步。
18岁:成人仪式,让年满18周岁的学生懂得成人之责,做守法公民,担社会责任,不断完善自我,立志成才报国。
中国梦
2012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讲话时首次提出“中国梦”。他说:“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我认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他称,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实现,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一定能实现。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体表现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
文明校园建设六个好标准
领导班子建设好、思想道德教育好、活动阵地好、教师队伍好、校园文化好、校园环境好